1.自動感應門門簾和卷門機制止與酸、堿性物溶液接觸,以防腐蝕門簾外表。
2.卷門機在作業、滑行、傳動等部位應定時查看(至少每年2次),并依據需求及時加油,以確保自動感應門的正常運用。
3.電動自動感應門在啟閉中止進程中,應具有隨位中止之功用,不該有中止而持續下滑現象,如產生下滑距離大于50mm的情況呈現,應立即對自動感應門操控電器和卷門機制動器進行仔細查看修補,作業正常為止。
4.自動感應門門簾和易銹部位,應進行定時防腐、油漆及保養處理,制止用重物、硬物沖擊門面。
5.自動感應門作業時如有產生較大抖動或異常聲響時應停機查看,排除有礙門簾正常啟閉的雜物。
6.電動自動感應門底梁座上限方位有必要與軸承架下端堅持大于200mm的距離,以確保制動中止時不產生沖頂現象。
7.自動感應門設備方位的上端應有可靠的防火設備,在自動感應門的卷筒下端做包箱或吊頂時有必要設置可拆式活動蓋板,在電動卷門機一側下端有必要預留500×500mm可拆檢修孔,以便于維修保養。
8.一切電動操控的自動感應門,啟閉作業方向有必要與開關箱指示相同,特別是在新接通電源試車或外來輸入電源變換相線時,應先運用手動設備將門簾置于門洞高度1/2的方位,接通電源后試操作卷門啟閉,直到與指示相附,方可正常運用,不然損壞限位器,引起卷簾反卷或沖頂等而構成丟失。